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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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8/01 | 桃園市 | NT$240,000 | 案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至本市大園區客運一段169地號稽查,現場堆置廢砂、石磚塊、水泥瑰、木板及垃圾等廢棄物,經本局依現場殘留證物(單據) 循線追查,函請相關人到案說明,經相關人到案說明及地檢署調查、法院判決之證據足證廢棄物係交由貴公司清除處理,並貴公司所收受之廢棄物係非法棄置至上開地點,惟貴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2-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三段三四巷一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8/01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至本市大園區客運一段169地號稽查,現場堆置廢砂、石磚塊、水泥瑰、木板及垃圾等廢棄物,經本局依現場殘留證物(單據) 循線追查,函請相關人到案說明,經相關人到案說明及地檢署調查、法院判決之證據足證廢棄物係交由貴公司清除處理,並貴公司所收受之廢棄物係非法棄置至上開地點。先予敘明。後經本局於109年7月20日、109年8月11日、111年2月17日派員前往上開廢棄物棄置地點稽查,現場已未有前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2-08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三段三四巷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