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27 | 雲林縣 | NT$6,000 | 1.本案為嘉圻營造有限公司負責○○到局說明表示該地號(興國段1445地號)堆置營建拆除後剩餘土石方(夾雜些許木材、鋼筋、塑膠水管)為如京建設太興段12戶住宅新建工程所產出,因工地無法放置故向友人○○)同意借放該地暫置。2.經查核准該工程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場區配置圖與現場廢棄物堆置不符合,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並與該公司負責○○確認無誤,並限期於111年12月20日前清理完畢,傳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3.據業者表示該地號出入口動線斜坡已是建地,傳建築線(土地)相關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9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土庫鎮宮北里建勇街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