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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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5/03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2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原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331-00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現場無法提供108年4月30日至查核當日(上次校正報告日期:108年4月29日),針對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及維護記錄文件,顯未每年至少校正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規定。貴公司於109年4月26日提送109年10月之出廠證明及109年9月8日之校正紀錄,經審視符合規定,予以認定完成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 30-110-05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八二七號 |
水污染 | 2018/08/27 | 臺中市 | NT$60,000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8004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八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