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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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淑玲 | 董事 | 1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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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9/08/27 | 臺中市 | NT$5,000 | 吉利飾品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G-388車輛於108年7月9日9時31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旨揭車輛於108年7月19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8-08006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大佃路四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