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9/22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0日14時5分執行落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ZY-783),載運「盛餘股份有限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夾雜鐵製辦公櫃(桌)(現場量測約80公分x90公分)、辦公椅(現場量測約100公分x70公分),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部分遣返,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9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5/26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108年10月4日10時50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Z3-690)載運「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之進場廢棄物(D-1801),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達295PPM(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廠區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16款規定,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5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另查貴公司1年內有違反相同條款規定裁罰紀錄(裁處日:107年11月27日、108年6月4日),本次為第3次,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5/17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7年11月20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Z3-690)污水收集桶破損,且污水收集孔阻塞,已無污水收集功能,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5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5/16 |
高雄市 |
NT$24,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租本市大寮區光明路一段104巷35弄98之1號旁土地(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5736、5738地號),該址堆置廢木材、廢漁網、含泡棉鋁皮、廢鐵、營建廢棄物及垃圾子車等,並停放貴公司清除車輛(558-BU、ZY-783)及鏟土機,查貴公司領有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1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5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併予加重處分金額百分之一百。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21 |
高雄市 |
NT$12,000 |
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558-BU)107年10月24日清運台灣國際造船(股)公司廢棄物進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長度超過允收標準30公分之塑膠長帶、帆布及散水板等違規廢棄物,判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違反該廠進廠管制事項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按本局核發予貴公司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1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已記載,清除廢棄物應符合資源回收廠進廠管理相關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11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4/13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於106年1月26日16時16分(清除車輛車號KEB-6686)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認定車內載運廢輪胎及超過尺寸之樹枝樹幹(樹枝長超過80公分),未符合該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8款規定暨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四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6-04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2/02 |
高雄市 |
NT$12,00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5-1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 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2,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華榮路二一六號一五樓 |
移動污染 |
2015/08/11 |
高雄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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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8058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7/28 |
高雄市 |
NT$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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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3-070023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3年5月23日高市環南資維字第10370347700號函暨本局103年6月13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63413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9/06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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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2-09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華榮路二一六號一五樓 |
移動污染 |
2013/02/19 |
高雄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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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200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華榮路二一六號一五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2/08/27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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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01-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華榮路二一六號一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