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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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10/25 | 臺北市 | NT$100,000 |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從事餐飲業,排放異味污染物,經異味官能測定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16,排放標準:10];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 |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10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八六巷六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02/20 | 臺北市 | NT$1,200 | 餐飲業廚餘、食物殘渣、洗滌污水或油脂污染水溝(油脂污染側溝10公尺)(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2209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八六巷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