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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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7/27 | 雲林縣 | NT$100,000 | 1.本案為聯合稽查案件,主動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2.現場會同該廠代表人進行周界異味採樣稽查。3.擇該廠大門前方下風處進行採樣,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風速2.2m/s,風向為西風,採樣前後pump皆已校正且流量大於4L/min,現場確認無其他異味干擾,於10時13分至10時16分進行採樣,採樣袋編號為周界-83,樣品編號:1104129-A01,詳細如採樣記錄表。4.樣品依規定避光標示保存,採樣程序依環檢所公告標準方式進行,全程拍照,俟檢測結果,依法辦理。5.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6.本廠現場未運作,惟廠房內仍堆置有機肥料相關物品。檢測結果:50 ,標準:3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7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元長鄉子茂村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05 | 雲林縣 | NT$6,000 | 本局於106年6月16日執行聯合稽查時,經查台端為再利用機構,發現貴場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6-070001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元長鄉子茂村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09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1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元長鄉子茂村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