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2/18 | 桃園市 | NT$6,000 | 該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2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2年11月3日安好字第1121103001號、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負責人地址已於112年8月15日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2年11月3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2-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一八○巷一弄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7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1號),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14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180巷1弄2號稽查,查該址存放有營建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及廢塑膠混合物等,惟許可證未登載可於該址進行廢棄物貯存場及轉運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12-11007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一八○巷一弄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