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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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5/07 | 屏東縣 | NT$1,950,000 | 該公司登記為非金屬礦物製品業,依現場製程程序(疏濬土石進料洗選及分選砂石,產出砂、6分石及3分石)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之土石加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且排放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升/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處分,茲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5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新園鄉田洋村巖仔路一之五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