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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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6/26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6月17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查,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於113年1月29日離職後,已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惟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2項 | 44-113-06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文德里文清街一三○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6/02/03 | 雲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2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文清街一三○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2/08/13 | 雲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08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二三二號六樓之一 | |
移動污染 | 2011/11/11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11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二三二號六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