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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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麗珠 | 董事 | 26.32%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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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10/17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里區仁化路221巷70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14-09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14日派員前往深度查核結果,貴公司雖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發現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8年5月3日上傳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8-10006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六八、七○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3/03/12 | 臺中市 | NT$100,00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 | 32-102-03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六八、七○號 | |
水污染 | 2012/09/14 | 臺中市 | NT$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9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六八、七○號 | |
水污染 | 2012/09/14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1-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六八、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