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 |
2024/04/12 |
桃園市 |
NT$18,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1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4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3-040120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4/04/10 |
桃園市 |
NT$18,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6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4.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2.8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3-040088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4/03/21 |
桃園市 |
NT$126,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6.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4.3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3-030494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4/02/20 |
桃園市 |
NT$1,2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案經本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工地進出口因施工車輛行經時輪胎夾帶泥沙,明顯污染道路並造成路面色差。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4/01/31 |
桃園市 |
NT$72,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7.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9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3-01140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4/01/26 |
桃園市 |
NT$72,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9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9.2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3-01098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27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金山區五福段546地號集合住宅統包工程(109金建字第529號)」新建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之營建工程,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事業,貴公司申報112年4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410001)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產出量為244.92公噸,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總產生量(67.6公噸)10%以上,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120042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與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27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金山區五福段546地號集合住宅統包工程(109金建字第529號)」新建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之營建工程,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事業,查貴公司112年4月裝潢修繕作業程序(430011)產出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量錯誤。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20043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 (二)、(三)、(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與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3/11/21 |
桃園市 |
NT$36,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鑽堡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6.4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之規定,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12年11月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月7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6.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3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2-110255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11 |
桃園市 |
NT$6,000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7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24838號函說明五表示,貴事業承攬德川倉儲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1121號]已於111年10月21日先行動工拆除,惟本局於112年2月9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1年11月1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5004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永安里長春路一一二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11/13 |
宜蘭縣 |
NT$6,000 |
1.本案為應列管工地未列管訪查。2.查現場工地已施工。3.未檢具計畫書,請業者儘速送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三星鄉義德段一一六八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二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三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四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五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六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七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八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九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一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二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三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四地號,義德段一一六八之一五地號,義德段一 |
水污染 |
2015/05/25 |
桃園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5005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光興里忠一路九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