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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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3/12 | 臺中市 | NT$6,000 | 嘉揚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車輛82-QP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所屬清除車輛82-QP於112年12月5日上午9時9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鹿港交流道」,惟查無前述清除車輛車號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且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大庄里信義街六○巷九號 |
移動污染 | 2016/10/11 | 臺中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9027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目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信義街六○巷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