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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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義 | 董事長 | 6.03% | |
陳明祥 | 副董事長 | 21.87% | 義理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明裕 | 董事 | 21.87% | 義理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建瑋 | 董事 | 3.84% | 東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怡蒨 | 董事 | 3.84% | 東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敏薰 | 監察人 | 13.85% | 嶸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施士模 | 監察人 | 8.72% | 義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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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2/17 | 桃園市 | NT$24,000 | 貴公司所屬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中壢區永清段625地號等25筆)空污管編:H108H22030-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程,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經查上揭工程施工前(施工起日:107年8月16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本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9-0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三六九號四樓之六 |
事業廢棄物 | 2014/04/30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3-0400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新生路二段四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