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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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5/29 | 新北市 | NT$10,000 | 臺端所屬準旺企業社,稽查時作業中,惟查廢(污)水處理單元(氰系第一氧化槽T01-02、氰系第二氧化槽T01-03、鉻系還原槽T01-04,pH調整池T01-05)裝置之操作參數量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5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五六○巷三七弄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