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5/05/26 |
桃園市 |
NT$95,000 |
貴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48-07號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8日9時59分派員至貴廠稽查,查貴廠114年4月8日6時發現廢(污)水處理單元MBR池B(T01-14)連接至活性污泥池(T01-12)馬達故障,導致迴流污泥溢流至廠區地面,貴廠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不足,仍有污染物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大漢溪)造成污染水體,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4-05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3/06/15 |
桃園市 |
NT$15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5)、操證字第H5152-05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7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501,排放管道編號為P501(稽查時前揭污染物操作中)。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501氮氧化物濃度為151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之規定,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6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3/05/25 |
桃園市 |
NT$5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操證字第H5152-05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5年11月1日府環空字第1050253006號公告桃園市第一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廠於111年9月14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2年4月12日府環空字第1120095990號駁回申請,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20-112-050035 |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3/05/24 |
桃園市 |
NT$5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5508-04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5年11月1日府環空字第1050253006號公告桃園市第一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廠於111年9月14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2年4月12日府環空字第1120096026號駁回申請,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20-112-050034 |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2/01/0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廠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H4744-03號),今日現場稽查時,污染源染色作業區(E301、E302)、熱定型機(E303、E304)運作中,查核其防制設備洗滌塔(A301)壓降值為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40-90mmH2O,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07/30 |
桃園市 |
NT$147,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2.5mg/L、化學需氧量:17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7006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9/24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煙蒂﹝車號:ALJ-0057﹞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8-09017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8/13 |
桃園市 |
NT$2,400 |
清洗水槽之綠藻泥垢由水管排出流至道路,污染道路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8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5/23 |
桃園市 |
NT$1,200 |
生活垃圾丟置於廠區後方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5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09/11 |
桃園市 |
NT$105,000 |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9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6/02/17 |
桃園市 |
NT$147,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2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5/12/23 |
桃園市 |
NT$2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12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3/03/26 |
桃園市 |
NT$3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3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2/02/15 |
桃園市 |
NT$17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2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1/05/02 |
桃園市 |
NT$20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1/04/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0-04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1/04/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
20-100-04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0/10/27 |
桃園市 |
NT$3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10006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同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0/07/12 |
桃園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099-07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