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5/03/13 |
臺中市 |
NT$30,000 |
本局於114年1月22日14時40分派員會同該公司人員前往臺中市清水區O段O地號稽查,查獲該處有破碎之風力引擎(渦輪)用葉片(D-2417)散落,據該公司人員表示係因早期風機防風能力較差,遭遇颱風時遭強風吹拂致葉片斷裂而散落於該址,惟迄至稽查當日上開葉片仍未清除而有污染地面之事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第1項 |
40-114-03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5/02/19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管制編號:B9105982)為電力供應業,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規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且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本局於114年1月23日11時許派員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所屬土地(近高美濕地)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再生能源處人員共同勘查,經查現場廢棄風力發電機組葉片為貴公司所屬應為先前颱風吹壞所散落。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目前尚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及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2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5/02/19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管制編號:B9105982)為電力供應業,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規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且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本局於114年1月23日11時許派員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所屬土地(近高美濕地)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再生能源處人員共同勘查,經查現場廢棄風力發電機組葉片為貴公司所屬應為先前颱風吹壞所散落。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目前尚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及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2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移動污染 |
2025/01/02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移動污染 |
2024/12/04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7-BQ)於113年5月22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16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4/11/25 |
高雄市 |
NT$50,000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於中油高雄煉油廠工廠區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暨控制場址內,執行經本局112年5月2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234176400號函核定(第二次變更)之土壤清理計畫書工作內容,112年12月29日依上述核定計畫,提出之執行成果經本局審查認定執行過程之缺漏,涉及未依核定計畫書內容辦理。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
32-113-11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移動污染 |
2024/09/09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901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24/09/02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主辦之「樹德P/S改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11F7****-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4.粉塵逸散性作業: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 |
23-113-09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6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8/30 |
臺中市 |
NT$5,000,000 |
本局於110年6月10日8時36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貯煤場之煤炭輸送帶輸送煤炭過程中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物及燃燒煤炭產生之異味散布於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6條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火勢已由臺中市消防單位撲滅,爰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3-08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4/25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3年2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針對113年2月4日M03 FGD(A303)防制設備跳脫事件釐清,2月4日凌晨4時2分警報出示,4時4分跳機,9時38分修復,當日現場查核,A303自2月4日4時至10時因機組跳脫未紀錄,2月4日M03因A303跳脫,爰廢氣自緊急排放管線導入P301排放,惟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頁次18-固定污染源相關設備故障,造成緊急排放,本廠將依法規向臺中市環保局報備)向本局報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3-04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24/04/03 |
環境管理署 |
NT$300,000 |
未於開發行為施工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其預定施工日期,及施工前未執行土壤檢測。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3-030003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2/22 |
金門縣 |
NT$100,000 |
排放管道P004氮氧化物檢測結果1,590ppm,超過排放標準1,400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2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金門縣金城鎮金水里西海路一段二號 |
水污染 |
2024/01/17 |
臺中市 |
NT$360,000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2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1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3/11/15 |
臺中市 |
NT$1,000,000 |
查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13時38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卸煤機不明原因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於下風處以儀器量測PM2.5數值達182.8微克,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火災部分後續已由消防單位撲滅火勢,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2-11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3/08/29 |
金門縣 |
NT$120,000 |
排放管道P004氮氧化物檢測結果1,590ppm,超過排放標準1,400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8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金門縣金城鎮金水里西海路一段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23/03/01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本案109年至110年間執行環境監測計畫之鯨豚視覺監測作業,未能完整實施鯨豚視覺監測,與本案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2-020006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22/07/22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施作「111年人、手孔蓋升降及周邊加固維護工作(乙工區)」(管制編號:*******-1),未依規定於開工日(111年2月23日)前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遲至111年3月28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已逾期30日以上。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11-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中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22/03/11 |
臺中市 |
NT$229,500 |
1.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位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廠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8號),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硝酸鹽氮檢測值:56.2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已改善調整廢水處理設施,並於110年11月30日(本局收文日期:110年12月1日)函送改善措施完成報告書及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本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9條於110年12月9日前往貴公司進行複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符合放流水標準,認定貴公司完成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3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2/01/07 |
臺中市 |
NT$600,000 |
本局於110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抽檢鍋爐發電程序(M03),查該製程之A302靜電集塵器(EP),於110年9月10日上午11時1分43秒跳脫後,上傳CEMS不透光率自當日11時6分起超出排放標準,至本局派員進廠後,當日17時12分均超出排放標準,查P301超出故障OP標準30%累計時數,已逾每日不透光率超標時間逾4小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暨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20-111-0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21/12/06 |
彰化縣 |
NT$100,000 |
辦理「彰一開閉所土建設計/施工統包新建工程-主體」(管制編號:N107N2Z092-2),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點數10點,共缺失點數總計1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23-110-1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21/11/08 |
新北市 |
NT$22,500 |
貴公司主辦「板橋~景星161kV第三回線管路工程(第1a工區)」,領有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查產出之廢土(砂石、泥水)堆置於本市中和區員山路17號後方土地,未依核准削減計畫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0-1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9/07 |
臺中市 |
NT$450,000 |
本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鍋爐發電程序(M1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13-08號),現場A022靜電集塵器與A023濕式排煙脫硫中間廢氣流向管道,於煙氣加熱設備、管道(線)、閘門未能緊閉,造成廢氣洩漏,且管線腐蝕破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0-09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8/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麗水廠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車輛通行路徑有揚塵與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二)場區運輸車輛離場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且場外道路出口處具明顯路面色差,另未見可運作洗車平台及設備,記缺失10點。綜上,本次合計1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0-08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8/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麗水廠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06-09號),查核時該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自碼頭煤輪卸貨後,改採貨運車輛運輸至場內煤場D、E及F區儲放與許可流程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0-08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7/15 |
臺中市 |
NT$5,000,000 |
本局於110年6月10日8時36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龍井區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貯煤場之煤炭輸送帶輸送煤炭過程中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物及燃燒煤炭產生之異味散布於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6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0-07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1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4/07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一、本局前於110年4月5日清明連假期間,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M03製程未領有本局核發操作許可證,逕自點火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本局以110年4月6日中市環空字第1100033600號函,處貴公司300萬罰鍰並命M03製程立即停工,且已於同日下午5時前送達,先予敘明。二、本局於110年4月6日晚間7時,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發現M03製程(3號機組)現場已啟用,經由中控室數值,3號機組以生煤作為燃料且已併聯發電,發電量57.26萬瓦、投煤量28.18公噸/小時、爐室溫度431及440℃,且一部飼煤機作動中。三、承上,顯示M03製程運轉操作中,未遵行本局停工命令,持續投煤併聯發電,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4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4/06 |
臺中市 |
NT$3,000,000 |
一、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下稱該廠)鍋爐發電程序,本局分別於108年12月3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43156號函、108年12月14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48321號函以及108年12月25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51698號函裁罰並限期改善,並自109年1月1日起廢止該廠M02、M03製程操作許可證在案,M03製程(3號機組)現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先予敘明。二、本局於110年4月5日清明連假期間,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重點如下:(一)M03製程(3號機組)現場已啟用,經由中控室介面發現3號機組已使用柴油點火,進行鍋爐燃燒,且爐室溫度已達282及289℃。(二)另查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現場數值:SOX:0ppm、NOX:8.51ppm、OP:16.59%、temp:51.04℃。三、承上,M03製程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自點火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20-110-04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20/11/16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7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採樣,查獲下列查核檢驗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1.中間儲存池(T02-1)氨氮檢測值:395mg/L(許可登載上限值:150.01mg/L)2.儲存氧化池(T03-1)硼檢測值:704mg/L(許可登載上限值:600mg/L)3.調勻池(T03-18)氨氮檢測值:216mg/L(許可登載上限值:150mg/L)4.儲存氧化池(T04-1)硼檢測值:855mg/L(許可登載上限值:6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11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20/09/08 |
臺中市 |
NT$60,000 |
該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7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該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查獲離子交換樹脂(T03-59)之洩水管線排放至雨水溝內,再收集至貯水坑由2組抽水泵抽至廢水暫存槽(T03-60),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8/3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9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82-08號及中市府燃料使用燃證字第001-0號),查核時該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防制設備A102靜電集塵器之灰斗氣鎖閥處發現飛灰粒狀污染物洩漏、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0800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8/26 |
臺中市 |
NT$450,000 |
本局109年7月26日17時31分於貴廠南門外道路上發現廠區內煤炭堆置區飄散灰黑色煙塵致空污情形,隨即會同貴廠人員進廠稽查釐清,發現堆取煤機SR3進行E類煤區環保煤取煤輸送作業時,因未有效之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灰黑色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3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3款 |
20-109-080044 |
廠區取煤機取煤輸送作業,因未有效之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灰黑色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21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本局於109年7月3日及9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其M02製程(2#機組)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現場仍投入生煤至鍋爐中,並進行併聯發電,且未遵行本局109年6月25日中市環空字第1090071492號函停工命令,再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7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20/07/09 |
臺北市 |
NT$60,000 |
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取樣檢驗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310,000 CFU/100mL;限值:300,000 CFU/100mL)(放流口編號:D01)(新店溪:丙類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9-07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6/29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本局於109年6月25日及2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其M02製程(2#機組)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且未遵行本局109年6月25日中市環空字第1090071492號函之停工處分,查現場已投入生煤至鍋爐中,並開始進行併聯發電,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6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6/25 |
臺中市 |
NT$2,0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M02製程(2#機組)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9年6月24日下午9時30分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M02製程現場已使用柴油點火預熱,且爐室溫度已升溫約至26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600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20/06/09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8點:(一)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9-06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7、8、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20/03/23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高度及種類均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3.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行車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污染路面,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9-03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20/02/27 |
新北市 |
NT$280,500 |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經於放流口( D04)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3.5mg/L(限值:30 mg/L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09-02004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12/25 |
臺中市 |
NT$9,0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08、M13、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2月23日下午2時30分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108年12月14日裁處書、函辦理限期改善屆滿複查作業,查獲台中發電廠M02、M03、M06、M07、M08、M13、M14製程運轉中,仍有生煤持續使用,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
20-108-12004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並從一重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第96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12/14 |
臺中市 |
NT$6,0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08、M13、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2月14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108年12月3日裁處書、函辦理限期改善屆滿複查作業,查獲台中發電廠M02、M03、M06、M07、M13、M14製程運轉中,仍有生煤持續使用,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8-1200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並從一重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12/03 |
臺中市 |
NT$3,0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1月29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M01~M8、M13及M14製程自108年1月26日起至108年11月28日止,總生煤使用量為1,110萬2,718公噸,已逾1,104萬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08-1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並從一重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臺中市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9/11/14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4點:(一)工地周界:工區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程,雖提替代方案無洗掃記錄,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積塵厚及揚塵),記缺失10點。(四)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23-108-1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10/26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6號),前於108年10月24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34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1001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10/26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6號),前於108年10月24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41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1001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10/22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行為時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前於108年9月19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21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10009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9/07/09 |
中區督察大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8-07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9/06/06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本案開發計畫新1號機業於107年2月13日取得電業執照,而既有5號機亦同時運轉中,再查開發單位網站之資訊揭露資料顯示,新1號機與既有5號機均有運轉之淨發電量數據,明顯與本開發案「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所載「本計畫營運期間仍維持原環說書『新舊機組運轉時程不重疊』」內容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8-05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05/30 |
臺中市 |
NT$2,346,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於108年4月10日經本局於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7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改善部分:本局後續於4月25日稽查採驗放流口(D04)放流水,懸浮固體符合放流水標準,爰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5004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04/13 |
臺中市 |
NT$20,00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前於108年3月21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105mg/L(限值:50mg/L)及化學需氧量154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第1項 |
30-108-04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4/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地址: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執行生煤含硫份、灰份及熱值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該廠生煤含硫份為0.59%,不符合本市自治條例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核定生煤含硫份應小於0.5%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
20-108-04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及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暨同法第64條第1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04/07 |
臺中市 |
NT$3,012,000 |
1.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08年1月30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011179號函附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108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惟經本局於108年3月6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及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91.6mg/L(限值:50mg/L),仍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已於108年4月2日以中廠字第1082491231號函檢具陳述意見及改善完成報告報請查驗,本局已於108年4月3日派員前往現場複查,俟水質樣品檢驗結果再行辦理後續事宜。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4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3/04 |
臺中市 |
NT$3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內設有麗水場區貯煤場,且領有本局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2月20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麗水場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現場未完成封閉式建築物,且仍有數萬公噸生煤露天堆置,未符合M01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略以:「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將生煤堆置場改為封閉式建築物」,顯未依其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03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02/22 |
臺中市 |
NT$264,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2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9/02/22 |
臺中市 |
NT$561,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以下違規事項:(一)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二)逕流廢水放流口(RD04)於晴天時有廢(污)水排出,與許可內容登載作業環境內產生之廢(污)水與雨水收集方式為分流收集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該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另該放流口排放水質經本局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93.0mg/L(限值:30mg/L),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2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1/22 |
臺中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9日9時2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台中發電廠(以下簡稱:貴廠)稽查釐清11月8日上午貴廠所屬貯煤場產生黑色煙塵原因,經查11月8日10時左右因取煤機取煤作業時無適當有效防制措施,致引起環保煤細微粒飛揚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10038 |
廠區取煤機取煤作業時無適當有效防制措施,致引起環保煤細微粒飛揚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11/01 |
新北市 |
NT$513,000 |
稽查時,現場操作中,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現場T02-14砂濾塔接至T02-7調勻池C與T02-8調勻池B為同一管線,且另設有清潔用管接至上述管線,並分別設有閥門;查該廠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T02-14分別有管線接至T02-7、T02-8,並非同一管線。3.另查T02-15處理水檢知槽與T02-16處理水槽亦設有清潔用管,兩管皆連接至T02-15→T02-07/T02-08管線,未登載於許可(文件)。4.再查許可(文件)T05、T06設施、吸附塔outlet與海水分配池混合後進入曝氣池(含37根曝氣管)曝氣;查現場吸收塔outlet先至曝氣池(含30根曝氣管)曝氣,再與分配池自另一渠道(by pass)之未接觸冷卻水(海水)混合後,再至曝氣池(含7根曝氣管)曝氣。5.上開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之情事,依法告發。6.查T02設備之調勻池等設施及T06曝氣池與原廢水相關管線知用水、廢(污)水收集、前處理、處理、迴流、排放、貯存等管線及處理單元,應清楚及正確標示,現場新舊標示交錯,限該廠於7日內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將依法告發。7.此外,107年8月7日進入曝氣池之海水量3,100,203 CMD,查許可登載量為0-3,072,000 CMD,已逾許可登載量,亦依法告發。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1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10/30 |
臺中市 |
NT$216,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協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之中興工程顧問社於107年8月29日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84.0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10004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10/26 |
新北市 |
NT$20,000 |
貴公司所屬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區域開發,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 |
30-107-10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09/20 |
高雄市 |
NT$1,500 |
(花器水桶)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0922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9/12 |
新北市 |
NT$351,000 |
檢驗結果下達:鎘0.037 mg/L(限值:0.03mg/L)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07-09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第58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9/12 |
新北市 |
NT$351,000 |
檢驗結果下達:鎘0.058 mg/L(限值0.03mg/L(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9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8/07/02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主辦「粗坑壩蓄水範圍清淤工作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F107F5B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1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清洗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工地出入口:工區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車輛進出未清洗,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3-107-07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6/14 |
新北市 |
NT$1,000,000 |
貴公司林口發電廠E617貯料倉進行整修作業未採密閉收集,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60003 |
貴公司林口發電廠作業疏失,致不正常排放空氣污染物,現場能見度明顯下降,並有民眾攝影佐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7款規定情節重大情形,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8/06/05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主辦「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三號抽水機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4FH1038-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三)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3-107-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6/05 |
高雄市 |
NT$51,0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10日至貴公司「五甲E/S第二期擴建工程(土建統包)」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06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4/30 |
新北市 |
NT$507,000 |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未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4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4/17 |
新北市 |
NT$429,000 |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其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應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辦理,貴公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30-107-04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4/11 |
新北市 |
NT$351,000 |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地址:本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經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未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4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8/03/29 |
臺中市 |
NT$30,000 |
該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以下簡稱: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係屬應設置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之指定對象,惟本局自107年2月19日下午8時40分起迄今未有接收台中發電廠自動監測(視)設施連線之相關數據資料,且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現場EPA CWMS傳輸模組程式未開啟、檢視數據傳輸格式未有產生資料辨識碼且於重大點源放流水自動連續監測資訊公開查詢系統未有即時數據等情形,顯未確實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功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 |
30-107-03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8/01/19 |
督察總隊 |
NT$1,500,000 |
貴公司106年空氣污染物之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累計至11月19日已達4,972公噸,與本案之「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二章開發行為變更內容之表2-1所載內容略以:變更後空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本計畫承諾透過環境管理機制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四章4.2節之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略以:…全廠NOx年排放總量仍以原核定上限4,854公噸為承諾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12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7/08/01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本署於106年3月15日派員執行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發現貴公司105年度第4季申報累計外運土石方外運數量46萬2,154立方公尺,已超出「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1-17頁所載承諾值「…,總計本計畫輸電線工程變更後產生約42萬立方公尺餘土…」,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07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7/07/24 |
新北市 |
NT$231,000 |
本局於貴公司所屬放流口D04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8.5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70027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7/07/20 |
新北市 |
NT$1,200 |
逕自排放廢積水致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 |
41-106-07125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7/06/13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貴公司105年申報本案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氮氧化物總量已達5,009公噸,超過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與本案「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7頁表2-1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變更內容對照表中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氮氧化物項目所載內容「變更後4,854公噸/年」「…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62頁4.2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之環評承諾…」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05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4/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6-04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7/04/18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廠區地下結構挖填土方量(開挖量54萬餘立方公尺、回填量51萬餘立方公尺)及輸電線鐵塔基礎土方開挖量(4萬0,997立方公尺),分別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4-26頁所載「…開挖土方量46萬m3…,廠區維持挖填平衡…」及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2-2頁、第4-2頁所載「總計全線鐵塔約51座」「輸電線每座鐵塔基礎開挖約產生440m3土方」(經核算輸電線鐵塔基礎土方開挖總量計2萬2,440立方公尺)皆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03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飲用水污染 |
2016/12/28 |
新北市 |
NT$20,000 |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
31-105-120001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暨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暨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6/12/19 |
新北市 |
NT$200,000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32-105-12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6/12/01 |
臺北市 |
NT$6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12000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6/11/25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5-1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與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6/04/28 |
督察總隊 |
NT$838,148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4-12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本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及裁處不法利得作業要點」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6/02/26 |
高雄市 |
NT$1,5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05-0217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5/11/06 |
臺中市 |
NT$3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4-1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5/10/02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4-09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5/02/03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23-104-02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12/29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12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移動污染 |
2014/12/15 |
基隆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3-12019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移動污染 |
2014/11/05 |
基隆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3-11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10/16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10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13條,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10/13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3-100010 |
本案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8/04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70011 |
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裁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本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30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7/11 |
澎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二九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07/08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7/08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70003 |
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裁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本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一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7/08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70004 |
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一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7/08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70005 |
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裁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本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一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7/07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7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一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7/01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06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4/05/19 |
高雄市 |
NT$1,5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3-0514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05/06 |
新北市 |
NT$2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05/05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4/04/15 |
花蓮縣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41-103-04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04/11 |
新竹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23-103-040003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02/10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0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02/10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0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4/01/02 |
新北市 |
NT$2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1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12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09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09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04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25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25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1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25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1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20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20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20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11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9/26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09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3/08/12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2-08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3/04/17 |
臺中市 |
NT$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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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4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4/15 |
苗栗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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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04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3/02/23 |
苗栗縣 |
NT$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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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 |
30-102-0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3/01/08 |
環保署 |
NT$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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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
32-102-010001 |
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公告為整治場址,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
二、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裁處環境教育講習,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請 貴公司代表人參加本環境教育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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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3/01/02 |
苗栗縣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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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 |
20-101-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2/12/18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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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1-1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2/12/07 |
苗栗縣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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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34-101-12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2/08/27 |
臺中市 |
NT$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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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8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8/08 |
苗栗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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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1-08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4/17 |
苗栗縣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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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1-040007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1/12/12 |
新北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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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1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1/09/14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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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 |
20-100-09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1/09/14 |
新北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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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1/08/18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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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0-080003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1/06/30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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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0-06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1/06/30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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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0-06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與第1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1/06/30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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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0-06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與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水污染 |
2010/11/24 |
新竹市 |
NT$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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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099-1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1條、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裁處。 |
新竹市科技地段一八八地號 |
水污染 |
2010/07/30 |
臺中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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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099-07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0/05/20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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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099-050025 |
本案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計算公式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營建工程 |
2010/05/18 |
新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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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099-05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與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