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4/06/04 |
桃園市 |
NT$52,500 |
貴廠於本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3段334巷56號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4月15日13時38分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本府消防局於14時2分控制火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4時14分抵達現場,於14時30分查獲貴廠廠區火災之消防廢水未有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消防廢水經廠內後方排水孔再續流至廠外污染承受水體(老街溪),現場立即命貴廠圍堵並清理該股消防廢水,惟該股消防廢水仍未確實圍堵及清理,致續流入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06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6/16 |
桃園市 |
NT$12,000 |
本案為限期改善復查,依據本局110年4月16日桃環事字第1100029755號函辦理,經查本市原核准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核准地號:桃園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五之○○○七地號),查獲未經核准工廠廠地面積違規使用(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1-2、6-13、6-14、及11-11地號部份土地涉違規使用)。經本局人員於110年6月16日現勘,發現貴事業於上述地號堆置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尚未清理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6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4/12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府消防局函送109年12月17日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聯合檢查,於本市原核准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核准地號:桃園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五之○○○七地號),查獲未經核准工廠廠地面積違規使用,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1-2、6-13、6-14、及11-11地號部份土地涉違規使用。經本局人員於110年3月26日現勘,發現貴事業於上述地號堆置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惟未依規定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4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10/28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8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2345,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三段334巷56號)稽查,現場查核化學實驗室貯存櫃,貯有商品名「三聚氰胺」一瓶淨重(含瓶重)308.38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8月11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8月27日(109)環檢一字第3739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大於80%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34-109-100005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二四九之一號九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08/18 |
桃園市 |
NT$66,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8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2345)稽查,並請貴公司中壢廠提供109年6、7月份廠內核可運作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供查閱,查核結果與稽查當日現場運作(使用、貯存)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7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6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34-109-080006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二四九之一號九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9/05/27 |
桃園市 |
NT$66,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甲醛」登記文件(證號:使用066-03-10025;貯存066-03-20025),含量37%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5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334巷56號)稽查,貴公司於108年4月8日、15日、23日、29日買入「甲醛」37%W/W計40.21公噸及108年4月1日、2日、8日、9日、11日、12日、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22日、23日、24日、25日、26日、29日、30日均有使用「甲醛」共計約36.86公噸,且現場結餘量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8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8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4-108-05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二四九之一號九樓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7/06/01 |
桃園市 |
NT$150,000 |
依據本府水務局於106年4月20日履勘紀錄,貴公司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5-7地號引水地點之水權(水權狀號數第H1000257號),其用水量紀錄於105年7月28日為163325立方公尺,另是日水表用水量為163755立方公尺,已抽取地下水430立方公尺,貴公司有使用地下水之行為,核已違反本府104年3月4日府環水字第1040050689號公告內依土污法第17條第3項之禁止事項,並爰依土污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 |
32-106-06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6/07/26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7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水污染 |
2015/07/07 |
桃園市 |
NT$15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7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水污染 |
2014/11/05 |
桃園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1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水污染 |
2014/11/05 |
桃園市 |
NT$39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1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水污染 |
2014/08/04 |
桃園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水污染 |
2010/08/30 |
桃園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099-08005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