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國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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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林謝罕見
統一編號
04437791
成立日期
1974/09/01
資本額
1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0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7號18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謝罕見 董事長 0.00%
林鴻志 董事 0.00%
胡江輝 董事 0.20%
謝金朝 董事 0.00%
林鈺芳 董事 0.00%
缺 額 監察人
林南聰 監察人 0.00%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461999)
  • 綜合商品批發(452000)
  • 公司歷程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 宏國木業股份有限公司標章(彩色)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營建工程 2023/06/27 宜蘭縣 NT$187,500 (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第9條裸露區域:未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及灑水面積不足,且無依規定紀錄用水量,記缺失4點。(五)第10條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記缺失4點。(六)第8條監測錄影及記錄:攝錄鏡頭數量不足且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及錄製影像未保存一個月備查,記缺失4點。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23-112-06000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營建工程 2022/09/21 宜蘭縣 NT$157,500 (一)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高度種類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未涵蓋本工區周界,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四)第10條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23-111-09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營建工程 2022/07/06 宜蘭縣 NT$100,000 一、稽查創彥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五結住宅整體開發計畫案公共設施工程」(管制編號:G110G98002-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查核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及沒有圍籬周界部分,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四)第9條裸露地表:第2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50%,記缺失4點。(五)第10條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23-111-07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營建工程 2022/02/21 宜蘭縣 NT$100,000 從事「五結住宅整體開發計畫案公共設施工程」 (管制編號:G110G98002-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所定辦法(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2月25日(開工日)前1日完成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10年12月24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303日超過30日以上。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23-111-02000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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