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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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6/02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地面有多處積水並有油污殘留,該油污藉由地勢起伏,從廠內溝渠流至廠區大門旁溝渠及大門後方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小飯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4-06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桃大一街三三號 |
水污染 | 2025/05/29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地面及溝渠皆有瀝青油,另於貴公司正門溝渠查核亦見有油污殘留情事,經查係貴公司廠內瀝青油加熱保溫槽支撐架無法支撐,從左右兩側將槽體撕裂開產生裂縫,導致瀝青油流至廠內地面及溝渠,又適逢雨天導致油污沿廠內溝渠流至廠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小飯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4-05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桃大一街三三號 |
水污染 | 2024/11/01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瀝青油買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地面及溝渠皆佈滿瀝青油,經查貴公司人員因時常打翻裝有瀝青油之桶子,導致地面及溝渠皆有瀝青油污殘留,該油污經溝渠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小飯壢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桃大一街三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09 | 高雄市 | NT$1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9日督察發現貴公司鍋爐熱出力200萬仟卡/小時,超過153萬仟卡/小時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7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一八二巷三弄九五號一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