佶誠工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09:59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09:59 PM
負責人
游騰鈺
統一編號
05838695
成立日期
1985/03/28
資本額
1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游騰鈺 董事 17.00%
營業項目
  • 金屬飾物製造(339113)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
    2019/08/20
  • 員工人數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臺中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損害賠償等
    2014 2016
  • 損害賠償等
    2016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3/08/02 臺中市 NT$175,500 依據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13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如下: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8號),經環保署於112年6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10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2-08000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四號
    水污染 2022/06/02 臺中市 NT$117,000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1-06000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四號
    水污染 2021/09/05 臺中市 NT$175,500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申請處理,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7號),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共同處理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pH 測值:9.2(限值:6.0-9.0)、硝酸鹽氮測值:142.0 mg/L(限值:50mg/L)、懸浮固體測值:45.6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前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中市環水字第1080098969號函已開立「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裁處書(30-108-070033)在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58條裁處貴公司。貴公司之共同申請處理「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已於108年7月12日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並於108年8月12日提送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含pH 值、硝酸鹽氮、懸浮固體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108年8月13日複查結果,認定完成改善,爰不另命貴公司限期改善。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0-09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四號
    水污染 2020/09/09 臺中市 NT$108,000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7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硝酸鹽氮量測值:69.7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9年8月28日提送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硝酸鹽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等文件報請查驗。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9-09001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四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