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4/07/09 | 高雄市 | NT$240,000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人員於113年6月1日21時3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附近稽查,於廠區周界外,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55ppm,經查係貴公司液氨貯槽之液位管線發生破裂所致,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致氨氣外洩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本局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20-113-07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南一路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1/01/29 | 高雄市 | NT$390,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一路與漁港中二路附近稽查,於廠區周界下風處(判定位置:漁港南一路與漁港中二路;風向:東北風),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4ppm,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為冷凍系統氨氣管線破裂,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致氨氣外洩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20-110-01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南一路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9/06/27 | 高雄市 | NT$150,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05月27日15時30分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查察,發現貴公司所管理二樓冷凍機氨氣管線閥鏽蝕造成氨氣外洩污染空氣,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對面)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氮濃度為10ppm,五用氣體偵測器量測氨氮濃度為4ppm,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20-108-0600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后平路八七號七樓 |
固定空污 | 2015/06/16 | 高雄市 | NT$3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20-104-06004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南一路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5/05/01 | 高雄市 | NT$15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20-104-05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南一路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4/11/27 | 高雄市 | NT$15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20-103-1100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南一路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