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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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7/09/27 | 桃園市 | NT$100,000 | 緣本府環保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四段184之1號,下稱該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該址三樓實驗室運作(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苯」99.7%W/W計0.874公斤、「氯苯」99.5%W/W計0.55公斤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第三丁基醚」99%W/W計2.9616公斤、「乙腈」99.9%W/W計2.76087公斤、「二氯甲烷」99.9%W/W計5.32公斤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6-090006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八○號七樓G室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7/09/27 | 桃園市 | NT$60,000 | 緣本府環保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四段184之1號,下稱該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該址三樓實驗室運作(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苯」99.7%W/W計0.874公斤、「氯苯」99.5%W/W計0.55公斤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34-106-090007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八○號七樓G室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7/09/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四段184之1號)於該址三樓實驗室運作(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苯」99.7%W/W計0.874公斤、「氯苯」99.5%W/W計0.55公斤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第三丁基醚」99%W/W計2.9616公斤、「乙腈」99.9%W/W計2.76087公斤、「二氯甲烷」99.9%W/W計5.32公斤;另復貴公司表示現場查獲運作之5種毒性化學物質,係由本府同意核發之運作場所(管制編號:H42B8093,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180號7樓G室)轉讓至該址使用及貯存;惟貴公司將上開毒性化學物質轉讓予未取得核可文件者,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 34-106-090005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八○號七樓G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