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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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5/27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事業係屬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桃市環排許字第H0386-06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至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查看,廢水處理設施T01-10重力式濃縮池因專責人員忘記關馬達使廢水溢流至廠區地面,疏漏量無法估計,經本府環保局電聯通知貴事業專責人員後,專責人員前往廢水處理設施將馬達關閉後已立即改善完成,惟貴事業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有疏漏廢水至水體之虞,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0-05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振興路二五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