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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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7/09/25 | 新北市 | NT$30,000 | 1.經查該址為永和路341巷附近溝渠,稽查時現場發現有溝渠變色之情形,現場檢測pH=12.25,水溫25.4℃,水色成粉紅色,於該址沿線至上游巡視,發現有印刷工廠異常排放廢水及廢氣致空污之情事,經查該址為宏源印花企業社,稽查時正在收工作業,該廠係屬水污染列管事業之印染整理業,未領有水污染排放許可證,逕行將未處理之清洗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依法告發並現場封管完成改善。2.現場流體流向經確認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9005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中和區中板路四七巷二九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