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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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3/11/17 | 臺北市 | NT$10,000 | 使用中之小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2-11027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安泰街八○巷八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21 | 臺北市 | NT$1,200 | 空瓶、空罐、保麗龍容器…等積水容器未妥為清理,致有孳生病媒幼蟲之虞(桶子未清理,致病媒蚊孑孓孳生)(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0-112-0900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安泰街八○巷八號二樓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2/08/23 | 臺北市 | NT$60,000 | 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其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未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現場發現廢照明光源露天貯存)(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 | 45-111-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安泰街八○巷八號二樓 |
環境教育 | 2016/12/14 | 臺北市 | NT$5,000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05-120008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安泰街八○巷八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3/05 | 臺北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030017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安泰街八○巷八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4/11/10 | 新北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3-11006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安泰街八○巷八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