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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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4/15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K-2273、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3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平安里南平路一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5/04/14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4019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8日環署廢字第1101025610號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桃園市平鎮區平安里南平路一二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4/12/23 | 新北市 | NT$2,000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K-****)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37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76條第2項規定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項次七規定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平安里南平路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