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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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旭 | 董事長 | 100.00% |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張翠玲 | 董事 | 100.00% |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曾耀徵 | 董事 | 100.00% |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曾筱茜 | 監察人 | 100.00% |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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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2/02 | 雲林縣 | NT$75,000 | 貴公司於112年10月3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5.7mg/L,標準值:3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農校路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9/07/09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農藥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108年03月12日派員稽查,經查製程使用有機溶劑,核算其107年度有機溶劑使用量為 39.014公噸,廠房面積為396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5.25千瓦,屬環保署公告第8批應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之事業(有機溶劑總設計量或實際 使用量達20公噸以上/年,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及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惟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農校路三號 |
水污染 | 2019/05/09 | 雲林縣 | NT$10,000 | 108年03月12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查大隊執行督查結果,查其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是項運作,每日紀錄pH調整池、pH調整池兼快混池、慢混池等單元之pH值及加藥量等操作參數供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08-05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農校路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4/09 | 雲林縣 | NT$6,000 | 經查其殺虫劑、除草計及殺菌劑製程使用有機溶劑,107年使用量為39.014公噸,廠房面積11M*36M﹦396M2(大於50M2),攪拌桶馬力與電熱(2馬力2座、3馬力1座,1馬力﹦0.75千瓦,計5.25千瓦)大於2.25千瓦,屬本署第8批公告應申請取得空氣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事業,惟其未依規定申請取得設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經查其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事項,每日記錄PH調整池、PH調整池兼快混池及慢混池之PH值及加藥量供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製程產生廢潤滑油(D-1703)未依規定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送審核定,即逕行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4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農校路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