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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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4/10/24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803909,廠址: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四七號)稽查,查貴公司於113年8月22日「三氧化鉻(鉻酸)」運作紀錄表內容於線上管理系統申報紀錄結餘量為500公斤已逾核可文件運作之分級運作量(分級運作量500公斤),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13-100009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四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8/07/04 | 桃園市 | NT$4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H6151-00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查核時表面塗裝區(E003)、(E006),烤漆設施E001及E002均運作中,惟發現廢氣焚化爐(A001)未開啟,防制設備應操作而未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相關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四七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1/04 | 桃園市 | NT$60,000 | 查貴公司106年11月現場運作紀錄,係以公司自行製作之(鉻酸,檢驗用量庫存表)進行紀錄,該表未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19日修正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方式製作,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 | 34-107-010004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一七號七樓之八 |
固定空污 | 2017/10/25 | 桃園市 | NT$200,000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151-00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5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查核時污染源表面塗裝區E003及E006、烤漆設施E001及E002均運作中,惟發現廢氣焚化爐(A001)未開啟,防制設備應操作而未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10003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四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4/06/20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6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四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