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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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5/12 | 新北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布疋貼合加工程序(M0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A203)附屬監測儀錶(水錶)鏡面模糊不清、未保持防制設備操作數值可清楚辨識;另印染整理程序(M03)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A301)洗滌液pH值為9.31(許可範圍7~9),及靜電集塵器(A302)壓降為0.041~0.061cmH2O(許可範圍0.2~3cmH2O),上述情形與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操作條件不符,且已逾許可條件及數值得有10%容許差值,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5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三三八巷一、三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9/03/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塑膠製品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現場作業中,經查獲下列違規事項:布疋貼合加工程序(M02)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202)壓差計未運作(數值為0),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3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三三八巷一、三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8/04/20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布疋貼合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965-00號),設備操作紀錄及活性碳更換紀錄中記載吸附設備(A204)於106年12月4日至106年12月15日中,共計工作9日始更換一批活性碳,未依許可證內容(6~8日/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0-107-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6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三三八巷一、三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5/12/02 | 新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20-104-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三三八巷一、三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02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1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2年1月24日環署廢字第0920007509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及應載明事項」公告事項一(三)、三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三三八巷一、三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