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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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珠 | 董事 | 2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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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11/04 | 桃園市 | NT$147,000 | 貴公司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130-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廢水處理設備批次槽(T01-02)新增一管線銜接至不明槽體,並於該槽體內暫存含高濃度抗菌劑之廢水,再導回製程使用,惟許可未核定該廢水槽體,與許可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水污染 | 2020/03/11 | 桃園市 | NT$84,000 | 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陰井(T01-01)至批次槽(T01-02)、批次槽(T01-02)至暫存槽(T01-03)各多一支未登載於許可證之管線;另批次槽(T01-02)有一支未登載於許可證之管線接至污泥濾液槽(T01-08),均與貴公司領有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內容不符,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且未於變更前提出申請。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3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水污染 | 2020/03/11 | 桃園市 | NT$101,500 | 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陰井(T01-01)槽體破裂,致廢水疏漏雨水溝續流至廠外道路側溝,貴公司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惟貴公司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9-03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8/08/22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以管線將廢水處理設施回收貯槽(SO1)之回收廢水迴流至洗滌塔使用,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8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10/2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熱定型機(E101)操作時未能有效密閉收集,導致製程廢氣未經防制設備處理即逸散至大氣,未能維持防制設備之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10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7/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洗滌塔(A101)洗滌液pH值為5.48,未符合設置條件應大於7~9,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7005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5/06/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6006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
水污染 | 2014/12/17 | 桃園市 | NT$3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20017 | 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案本府依一事不二罰之原則,擇一從重裁罰,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3/11/27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1100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3/09/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2-09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1/09/08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0-09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六之二號及後庄街八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