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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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學狄 | 董事 | 24.29%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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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12/10 | 桃園市 | NT$12,000 | 經本局於110年7月29日派員至現場進行產品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發現貴公司有機質肥料碳氮比為34,不符合肥料管理辦法第4條授權訂定之「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附表一各類肥料品目及規格(十一)雜項堆肥(品目編號5-11)之規定(碳氮比應為8~20),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公告附表「編號37、植物性中藥渣」與「編號41、植物性廢渣」運作管理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40-110-12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萬壽路二段四一○巷一七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8/06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09年6月10日至違規地點(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410巷17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有收受事業產出之廚餘(R-0106)進行反應,用以生產有機質肥料,惟該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及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七廚餘之再利用行為,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進行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萬壽路二段四一○巷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