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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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形芳博 | 董事長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深串 徹 | 董事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勝部 俊之 | 董事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井寄 俊幸 | 董事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陳建忠 | 董事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陳昆宏 | 董事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許志任 | 董事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山口 兼司 | 監察人 | 100.00% | 日商 SUN FLUORO SYSTEM 株式會社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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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3/05/15 | 桃園市 | NT$60,000 | 毒化物「環己烷」111年1月份至12月份運作紀錄,其檢視運作紀錄上述物質運作量已達一日10公噸以上,惟該公司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未能於112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年度(111年度)釋放量紀錄,依法進行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 | 34-112-050012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九二巷八五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3/05/15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倉庫進行稽查,查該倉庫現場貯有288桶之環己烷,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經本府核可核即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34-112-050013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九二巷八五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1/07/07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4月份及5月份運作紀錄,惟該公司未能於110年5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核已違反本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34-110-070002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九二巷八五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11/25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共302桶,計4,530公斤,含量10至20%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34-109-110007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九二巷八五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7/10/1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緣於105年至106年間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貨物「BOND G-18H」(詳陳述意見:基隆關進口報單清表)計14批,共計2萬4,540公斤;依安全資料表「環己烷」成分含量為10至20%W/W,故上述貨物含環己烷(082-01)成分濃度超過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輸入)向本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且未經核可,逕自行輸入該批毒性化學物質,並完成報關程序,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1項 | 34-106-10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內厝里聖德路一段二○一巷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