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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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1/08 | 苗栗縣 | NT$222,000 | 該公司所屬竹南廠從事粉體塗料生產作業,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15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有下列違反廢清法相關規定情事:(一)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下稱非有害廢集塵灰),於111年8月至111年10月間以每公斤支付新臺幣6.5元,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並遭棄置至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205-2、20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經核算數量約34.44公噸。(二)查該廠於111年8月至111年10月間之事業廢棄物申報內容,上述非有害廢集塵灰委外清除處理部分均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委託清除、處理情形。(三)非有害廢集塵灰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4-01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一七四號六樓 |
固定空污 | 2023/05/24 | 苗栗縣 | NT$400,000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 年8 月6 日環署空字第1080056146 號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應設置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事業,依公告規定應於110年8月1日前完成設置,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設置期限展延至111年1月1日;貴公司迄今尚未依法完成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設置。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 | 20-112-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一七四號六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2/07/06 | 苗栗縣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竹南廠於111年1月5日日向景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二甲基甲醯胺』3.8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34-111-070003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一七四號六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2/15 | 苗栗縣 | NT$6,000 | 油漆化學製造程序作業中,產生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未依規定申報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一七四號六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1/08 | 苗栗縣 | NT$160,000 | 環保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毒性化學物質『氯苯、吡啶』運作場所(實驗室)出入口,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中、英文字樣,『二甲基甲醯胺、二異氰酸甲苯』104年度少辦理1場毒化災無預警測試、105年度少辦理1場次無預警測試及1場次整體演練。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 | 34-107-01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一一一號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06 | 苗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一一一號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2/12/08 | 苗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1-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一一一號四樓 | |
固定空污 | 2010/12/09 | 苗栗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4條 | 20-099-1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一一一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