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3/19 |
臺中市 |
NT$12,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B8907535)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40號)。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比對貴公司申報營運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GPS)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KEG-7281於113年7月16日清運B89075351130704254(鴿德國際開發有限公司)、B89075351130704255(大學聯盟社區管理委員會)、B89075351130704256(致富之寶紅寶石社區管理委員會)、B89075351130704248(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B89075351130704253(致富巨星社區管理委員會)、B89075351130704251(靜宜大街二期社區管理委員會)、B89075351130704252(富與賺社區管理委員會)之一般垃圾,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上開產源登記地當日無GPS清運軌跡停頓紀錄,與申報營運資料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4-03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11/05 |
臺中市 |
NT$6,000 |
該公司(管制編號:B8907535)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110年7月份至113年7月份期間,收受清除陸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年廠(清運地址:本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155、159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惟經本局113年9月19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4/07/26 |
臺中市 |
NT$30,000 |
本局於113年7月3日14時20分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於上開現場進行廢棄物清除車輛清洗作業,產生洗車廢水,針對貴公司排放口採水送驗,經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檢測值:5.7(標準限值:6.0-9.0)、懸浮固體為403 mg/L(標準值: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4,300 mg/L (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7月12日派員複查,現場已停止排水,且周界外已無白水情形,認定改善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07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九七之八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4/29 |
臺中市 |
NT$6,000 |
依據前揭來函,該公司為林口發電廠111年度興達發電廠煤灰固定價標售之得標廠商,惟於得標時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4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10/23 |
臺中市 |
NT$1,200 |
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行經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與甲后路口時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槽體內之污水滴落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1005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0/12 |
臺中市 |
NT$12,000 |
貴公司雖有經核准之貯存場或轉運站,但未經許可違規收受轉運其他清除機構(東杵有限公司)之廢棄物(依其簽訂合約內容,廢棄物種類包含D-0299、D-0699、D-0799、D-0899、H-000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2-10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0/12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111年3月11日、4月21日、7月19日及112年7月11日收受東杵有限公司前述違法轉運之廢棄物(依其簽訂合約內容,廢棄物種類包含D-0299、D-0699、D-0799、D-0899、H-0002),重量共4.775公噸,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清除廢棄物之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2-10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0/12 |
臺中市 |
NT$12,000 |
貴公司與東杵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委託契約,惟於111年1月25日、10月18日、11月15日及112年2月16日未經本局同意核准,違規以其他清除機構(中港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經核准之清除車輛進行清除(依其簽訂合約內容,廢棄物種類包含D-0299、D-0699、D-0799、D-0899、H-0002),重量共11.29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 |
44-112-10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22/03/18 |
臺中市 |
NT$5,000 |
西博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57-VR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1年1月20日10時12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1-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0/11/05 |
臺中市 |
NT$30,000 |
本局於109年9月12日10時48分派員至貴公司周界外福德中排巡查,發現渠道牆面之不明管路正流出白色廢污水,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人員於廠內稽查,該不明管路延伸至貴公司廠內側溝,且貴公司人員證述該股白色廢污水為化糞池排出,經立即於該管路出口採集白色廢污水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為5.2,確已造成福德中排水體(屬臺中港區水污染管制區)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110008 |
排棄清洗作業廢水致污染周界外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九七之八七號 |
水污染 |
2020/09/22 |
臺中市 |
NT$30,000 |
本局於109年6月22日8時31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梧南路附近稽查,經查貴公司設立於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號之廠區,其廠內乳白色作業廢水(清洗垃圾車體及子母桶)未經收集與處理逕自排棄致污染周界外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090026 |
排棄清洗作業廢水致污染周界外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九七之八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22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於109年6月22日8時31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梧南路附近稽查,經查貴公司設立於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號之廠區露天堆置事業廢棄物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90018 |
露天堆置事業廢棄物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九七之八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