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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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源 | 董事 | 32.5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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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05/03 | 彰化縣 | NT$600,000 | 查該公司彰濱廠從事金屬品製造業,領有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設置許可證(府授環空設證字第N1792-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該公司彰濱廠尚未取得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04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二路五○號 |
水污染 | 2018/12/17 | 彰化縣 | NT$127,000 | 現場查以下事項與許可證(文件)不符:1.快混池至原水池有一未登載之迴流管線2.多股原廢水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含洗滌塔廢水及生活污水)3.有一地下槽體未登載於許可文件4.於原水池(T01-1)採集原廢水送驗,檢驗結果鎳濃度為10.3mg/L,惟未於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上登載5.製程使用封口劑及地下水,未於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登載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7-12008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一六弄臨九八號 |
水污染 | 2016/11/18 | 彰化縣 | NT$15,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11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一六弄臨九八號 | |
水污染 | 2015/03/23 | 彰化縣 | NT$2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3006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一六弄臨九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