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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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5/27 | 高雄市 | NT$16,500 | 本局派員於110年4月12日至貴公司「新興段四小段558地號新建工程」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0-05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一八五號一八樓之一 |
水污染 | 2020/05/28 | 金門縣 | NT$30,000 | 工地施作防水漆及油漆,清洗容器時未將廢水收集處理,直接將廢污水排入雨水溝,廢污水順勢流入山外溪,造成溪水整片污染呈現乳白色,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七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所產生之廢(污)水,應於作業環境內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不得與雨水合流收集。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5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一八五號一八樓之一 |
噪音污染 | 2017/08/09 | 高雄市 | NT$3,000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連續壁作業及怪手搬運砂石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6-080002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一八五號一八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