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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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忠義 | 1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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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潤滑油(D-1703)17,600公斤清運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102/10/29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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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03/12 | 臺北市 | NT$6,000 | 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黑煙不透光率:2.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03287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2/23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11-02008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1/23 | 宜蘭縣 | NT$6,000 | 臺端所屬員工趙○○於109年11月27日下午13時50分駕駛車輛(車號:AZH-5753),至宜蘭縣宜蘭市東港路一段255號(正大汽車企業社)收受廢潤滑油,經本局109年12月9日稽查紀錄及旨揭宜蘭地檢署處分書確認,趙員當時駕駛該清除車輛尚未納入臺端(即國義企業社)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許可項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由系統預帶,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0-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12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國義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6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8年1月份至108年12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8年10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9-03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02/12 | 新北市 | NT$10,000 | 臺端設置之地上油品儲存設施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未於四周設置防溢堤。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2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01/23 | 新北市 | NT$4,500 | 臺端所屬國義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1370-K9)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41-107-0107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4條第1項第4款與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與第5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7/10/16 | 新北市 | NT$3,000 | 臺端(駕駛國義企業社車輛車號:1370-K9)隨意棄置垃圾包,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41-106-1003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4條第1項第4款與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7/01/09 | 臺北市 | NT$6,000 |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 不透光率污染度:2.3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01007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2/21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2-0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