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5/29 | 桃園市 | NT$6,000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三、五規定,清運前述公告附件一第39項至第52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應於108年6月30日以前裝置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所述,經稽查108年11月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GPS)車機異常名單,發現麥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1月8日遞送三聯單(編號A390036410800690號)之清除車輛(車號:759-R9)有「應裝置GPS而未裝置」之異常態樣,惟查前開759-R9車輛係為貴公司所有,其填報載運廢玻璃(廢棄物代碼:R-0401),屬前述公告附件一第44項之廢棄物,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0-109-05006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義里大義街八一巷三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