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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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12/0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社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再利用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督察,查貴社再利用檢核逾期,未有再利用登記檢核,而從事再利用作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40-108-12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辜厝里民權九街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