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1/02/19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89號從事石油化學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37-11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針對水質檢測結果其中原水水溫許可操作範圍應為10至40℃,為檢出結果為43.3℃,未符合許可內容,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0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16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台中廠從事化學材料製造作業,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至該廠事業廢棄物貯存區稽查,其貯存區內有存放該廠產出之廢潤滑油鐵桶數桶及鈷錳塵灰太空包袋數包,惟其容器(鐵桶及太空包袋)外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8-07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八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9/01/28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10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89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9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65-02號),查貴公司(台中廠)105年至107年定期檢測申報狀況,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91)排放管道(P002、P003)105年度定期檢測時間分別為105年9月21日及20日,惟申報日期為105年12月29日,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於執行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8-01004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四一三號六樓 |
固定空污 |
2019/01/28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10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89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44-01號),查貴公司(台中廠)105年至107年定期檢測申報狀況,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103)106年度定期檢測時間為106年9月26日,惟申報日期為106年10月30日,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於執行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8-01004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四一三號六樓 |
固定空污 |
2019/01/24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10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89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44-01號),查貴公司(台中廠)105年至107年定期檢測申報狀況,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103)106年度定期檢測時間為106年9月26日,惟申報日期為106年10月30日,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於執行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8-01004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四一三號六樓 |
固定空污 |
2017/05/06 |
臺中市 |
NT$1,000,000 |
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重大案件查核作業,現場會同貴公司(台中廠)徐道明先生進行查核,於廠區3號門發現有高濃度醋酸味道,經會同人員徐先生表示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M01)歲修至106年5月4日,106年5月5日10時開始投料運作,惟運作期間(M01)製程有異常情事造成高濃度醋酸由管道(P102)排放至大氣中,然本局於106年5月5日14時20分抵達時仍未接獲貴公司(台中廠)通報有上開異常情事,且未採取空污法施行細則第29條所稱之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
20-106-05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暨同法第61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二號九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7/05/01 |
臺中市 |
NT$300,000 |
本局於106年2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環境影響監督作業,並於106年3月8日以中市環綜字第1060023973號函請依監督意見提供相關資料,依貴公司106年3月16(106)中安字第012號函回覆說明內容,並未於105年1月1日前完成「中美和台中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承諾之GHG改善工程,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050001 |
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二號九樓 |
固定空污 |
2017/03/16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6-03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第23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二號九樓 |
固定空污 |
2014/03/19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3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1/10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03-01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第1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工業區工業三路一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3/12/03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2-110006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二號九樓 |
固定空污 |
2013/11/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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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1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八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3/01/24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
20-102-0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八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0/07/23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099-0700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工業區工業三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