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09/02 |
高雄市 |
NT$150,000 |
本局於113年5月27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3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011130527081O、背景值2.89 ppm、檢測值37,689 ppm;元件編號:011130527167N、背景值2.17 ppm、檢測值2,394 ppm;元件編號:011130527070S、背景值4.16 ppm、檢測值3,508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9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4/09/02 |
高雄市 |
NT$150,000 |
本局於113年5月27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執行稽查,貴廠前開製程廢水收集系統(011130527361O)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11,219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09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4/01/09 |
高雄市 |
NT$225,000 |
本局於112年10月31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01-N24、背景值2.1 ppm、檢測值11,306 ppm;元件編號:A06-N01、背景值2.0 ppm、檢測值15,698 ppm;元件編號:A07-V05、背景值2.3 ppm、檢測值13,372 ppm;元件編號:B09-N06、背景值1.8 ppm、檢測值13,471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4/18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21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111年9月28日至30日挖除其前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業經本局107年6月2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737852800號函廢止)製程重油儲槽(T022、T024)的廢油泥(D-0903),計貯存56桶廢油泥,惟該廢棄物111年9月產出量及貯存量未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4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2/12/09 |
高雄市 |
NT$1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21日至貴廠執行督察,貴廠其他醚化學製造程序(M08)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94-05號),督察當日發現固定污染源防制設備洗滌塔(A012)洗滌液流率計指針所指數值已超過刻度上限,另查自111年8月24日至10月1日止,洗滌液流率計均為異常狀況,而該期間仍持續記錄洗滌液流率計之數值仍在許可範圍內。貴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運作洗滌液流率計及覈實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2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2/05/30 |
高雄市 |
NT$675,000 |
本局於111年3月30日派員至貴廠旨揭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10-V01;洩漏淨檢值:11,355.81ppm)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1-05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水污染 |
2021/05/28 |
高雄市 |
NT$10,500 |
現場與水措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0-05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8/10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9年3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廠委託「星光貨運有限公司」108年11月25日清運有機污泥(D-0901),網路申報聯單(聯單編號:S190057810800100)登載之清運機具(車號:312-X8)屬未裝置GPS之車輛,經「星光貨運有限公司」109年6月10日提供留存聯單影本,實際清運車輛為312-X8聯結18-T6,惟貴廠在清除出廠後4日內,未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實際清運機具」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8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3/11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106年5月18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634316501號公告「既有工業管線及民生用輸氣管線檢測報告應載內容」,本局統計至108年5月17日止,貴公司所屬列管之管線共有25條未依規定期限依公告內容及報告格式規定上傳相關檢測報告至「高雄市石化管線管理資訊系統」備查,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 |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 |
20-109-030014 |
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並依「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一號一三樓 |
固定空污 |
2019/07/23 |
高雄市 |
NT$3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臚列如下:(一)元件編號:TT-106-01;洩漏淨檢值:62138.2ppm。(二)元件編號:FV-117-09;洩漏淨檢值:8206.4ppm。查貴廠另於107年9月25日、108年4月1日該製程亦有相同違規事由。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07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9/06/12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4月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廢水收集系統中廢水收集池未加蓋導致廢水液面與大氣接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定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6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定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9/06/12 |
高雄市 |
NT$200,000 |
本局於108年4月1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5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元件編號:FT-114-52;洩漏淨檢值:3361.85ppm。元件編號:126738-06;洩漏淨檢值:2481.67ppm。元件編號:FY-186-15;洩漏淨檢值:5791.44ppm。元件編號:TT21-04;洩漏淨檢值:11064.34ppm。元件編號:TT21-05;洩漏淨檢值:11088.34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06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9/02/28 |
高雄市 |
NT$200,000 |
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18日9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本市林園區工業三路3、5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24)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 (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41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5.3公尺;管道高度介於18至50公尺者)排放標準值2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02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8/12/06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120012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2/03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申報106年9月廢潤滑油(代碼:D-1703),107年1月廢保溫材料(代碼:D-0403)、廢耐火材(代碼:D-0501)及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代碼:D-1399),107年6月廢液pH值小(等)於2.0(代碼:C-02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8/07/04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中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M01T1PP302SXX010LF02,淨檢值為3516.2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07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8/06/20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5月2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之P024排放管道檢測異味污染物濃度為2,3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放標準」所定之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 (管道高度介於18至50公尺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06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7/08/01 |
高雄市 |
NT$200,000 |
本局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9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6-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7/04/21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廠乙二醇製造程序(M02)之產品二乙二醇,於104年及105年產量分別為25,093公噸及25,788公噸,超出操作許可證核定值21,000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4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2/16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12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6/11/15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5-1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6/06/22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5-06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20 |
高雄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100023 |
依據本局104年9月10日公害案件稽查紀錄工作單(編號:023893B、023894B)及本局104年9月3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439898700號函並復貴公司104年10月8日東聯字第2015555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5/09/11 |
高雄市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 |
20-104-090021 |
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4/11/18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110028 |
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4/05/01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05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2/09/17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
20-101-09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2/02 |
高雄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1-0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之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0/04/21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099-04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