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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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 2017/01/13 | 臺南市 | NT$5,000 | 1.貴社前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101年05月01日南市府環毒裁字第101050010號)在案。2.本府環境保護局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請負責人王煌崎於105年6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至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3會議室上課,惟負責人未於前述時間到課。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 | 50-106-010014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七六之二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2/05/01 | 臺南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 | 34-101-05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七六之二號 | |
水污染 | 2010/07/05 | 臺南市 | NT$7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7000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七六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