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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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志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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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07/12 | 嘉義縣 | NT$3,000 |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7-07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8/06/05 | 嘉義縣 | NT$3,000 | 貴公司使用中之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36%超過排放標準(35%)。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7-05016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作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6/04/06 | 新竹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5-04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10/02 | 新竹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4-10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6/08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061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03/30 | 新竹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 | 43-104-03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2/03/13 | 新竹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 | 43-101-03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2/03/13 | 新竹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 | 43-101-030002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