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3/10/11 |
宜蘭縣 |
NT$117,000 |
該廠為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於本(112)年7月31日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1.2 mg/L,最大限值:30 mg/L),經本府派員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10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8/12/11 |
宜蘭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189號)雖領有積體電路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M01)在案;惟稽查時發現下列事項與前揭許可證內容不符:污染源(編號:E001)晶片清洗區內設備甩乾機、烤箱及振盪槽各減少1臺、(編號:E002)擴散氧化作業區內設備新增濕氧加熱器7組、(編號:E004)黃光作業區內設備新增曝光機1臺、(編號:E007及E013)晶片鍍鎳作業區新增2臺甩乾機,並操作中;防制設備(編號:A003)洗滌塔現場儀錶pH值顯示為3.1-3.6,另經現場攜帶式pH計校正後量測pH值為2.85-2.91,與許可操作範圍(pH4.0-8.0)不符;防制設備(編號:A002及A004)吸附設備現場吸附塔壓降單位為cmH2O,與操作許可證內容單位(mmH2O)不符;地下室發現新增4座貯存槽內容物為氫氟酸,廢氣流向至A001洗滌塔,與前項許可證許可內容不符,且現場逕行操作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2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30 |
宜蘭縣 |
NT$60,000 |
查該廠廢棄物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檢附廠區配置圖不符,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貯存區中存放廢紙箱,另於廢液pH值小於(等)於2(廢棄物代碼:C-0202)貯存區中發現10個標示為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貝克桶空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30 |
宜蘭縣 |
NT$60,000 |
查該廠廢棄物貯存區內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廢溶劑及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廢棄物代碼:C-0173)廢棄物皆未標示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及貯存日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30 |
宜蘭縣 |
NT$6,000 |
查該廠廢紙箱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貯存區中亦夾雜員工生活垃圾,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7-1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水污染 |
2018/10/12 |
宜蘭縣 |
NT$186,000 |
該廠從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03047-06號)在案,於放流口採樣結果懸浮固體:114 mg/L(最大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查貴廠WM05利用閥門控制未進入T01-22,經由三通管進入地下室4座新增桶槽(2座圓型及2座方型)中貯存,再利用泵浦手動打至T01-6,且現場T01-22數量為2池(原許可數量為1池)T01-23數量為1池(原許可數量2池);另地下室有一桶廢鎳液收集桶,經由2座新增圓型桶槽調整pH值後,經由交換離子樹脂塔處理再進入T01-12,上述事項均未依原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8月16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本府分別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10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水污染 |
2013/09/03 |
宜蘭縣 |
NT$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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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90001 |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如附件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8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10/17 |
宜蘭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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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0-10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水污染 |
2011/07/05 |
宜蘭縣 |
NT$1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70003 |
貴公司(地址:龍泉路189號)於100年5月23日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5.0 mg/L,最大限值:30 mg/L ),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採樣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規定處新臺幣11萬元整罰鍰。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水污染 |
2011/01/03 |
宜蘭縣 |
NT$1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10004 |
貴公司於99年9月23日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氟化物:23mg/L,最大限值:15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8萬元整,並限期於99年11月19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案貴公司於99年11月19日提報改善完成水質檢驗報告,復經本府環境保護局99年11月於24日派員執行限期改善複查,並經99年12月10日出具之水質檢驗報告結果,該排放廢水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氟化物:35.2mg/L,最大限值:15mg/L),依法進入按日連續處罰程序,應按日裁處罰鍰新臺幣11萬元整。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水污染 |
2011/01/03 |
宜蘭縣 |
NT$1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10005 |
貴公司於99年9月23日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氟化物:23mg/L,最大限值:15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8萬元整,並限期於99年11月19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案貴公司於99年11月19日提報改善完成水質檢驗報告,復經本府環境保護局99年11月於24日派員執行限期改善複查,並經99年12月10日出具之水質檢驗報告結果,該排放廢水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氟化物:35.2mg/L,最大限值:15mg/L),依法進入按日連續處罰程序,應按日裁處罰鍰新臺幣11萬元整。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水污染 |
2010/12/10 |
宜蘭縣 |
NT$8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