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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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11/07 | 臺南市 | NT$75,000 | 貴事業新厝亞東加油站從事洗車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9月7日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4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洗車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1-1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八八○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