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2/11/16 |
臺南市 |
NT$18,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8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廢樹脂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1-1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中吉里松江路一四八號九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11/16 |
臺南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5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其製程產出之廢樹脂、廢塑膠混合物、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清除至該機構以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40-111-11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中吉里松江路一四八號九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11/16 |
臺南市 |
NT$24,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5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其製程產出之廢樹脂、廢塑膠混合物、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1-11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中吉里松江路一四八號九樓 |
固定空污 |
2022/08/31 |
桃園市 |
NT$200,000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1),證號:H4455-03號」操作許可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該廠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徐○○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1-08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五之二號 |
移動污染 |
2021/11/02 |
嘉義縣 |
NT$5,000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3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0-10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2項及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吉里松江路一四八號九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04/22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7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8627,廠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15之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甲醯胺」一瓶淨重(含瓶重)590.73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2月10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3月3日(109)環檢一字第0622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84.8%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0%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34-109-040013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號八樓之七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04/22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7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8627,廠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15之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二乙醇胺」一瓶淨重(含瓶重)158.39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2月10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3月3日(109)環檢一字第0622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95.6%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50%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34-109-040014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號八樓之七 |
固定空污 |
2018/04/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013)壓差儀錶顯示為5c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20-100cmH2O)。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4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五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9/14 |
桃園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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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9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一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9/14 |
桃園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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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9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五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6/04/20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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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20-105-04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五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09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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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3-100025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五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