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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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5/27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10-UP)於114年4月7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509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得天街六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8/26 | 臺中市 | NT$6,000 | 查獲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0-113-08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得天街六四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3/28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清運車輛AAM-777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AAM-777於112年11月10日上午10時25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03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得天街六四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1/08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清運車輛AAM-777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AAM-777於112年10月19日上午11時39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0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得天街六四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1/16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25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系統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系統比對結果資料,經比對結果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與投保機構有不一致情形,貴公司負責人暨專業技術人員劉○○加保於佳侑成有限公司,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貴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雖已於112年10月20日辦理勞健保退保,仍違反專業技術人員「專任」於清除機構之規定,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 44-112-1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得天街六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