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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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富翔 | 董事 | 22.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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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10/30 | 桃園市 | NT$3,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029-ZB)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1.2m¯¹,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7-1001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錦華路二九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29 | 桃園市 | NT$1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50044 | 本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附表項次七「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經稽查與營運現況不符者」、裁罰事實(二)處貴事業新臺幣1萬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錦華路二九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29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50045 | 本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附表項次十「依主管機關主動勾稽結果,發現未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者(含各項申報、聯單確認等)或經勾稽發現內容錯誤或不符者」、裁罰事實(一)處貴事業新臺幣6仟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錦華路二九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29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5-05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錦華路二九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