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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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12/19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7月10日及9月3日至貴公司執行2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區現場污泥貯存量前後分別約為10袋及100袋,惟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登載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之違規事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2003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二路五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9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7月10日及9月3日至貴公司執行2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區現場污泥貯存量前後分別約為10袋及100袋,勾稽貴公司112年1月迄113年6月上網申報資料,皆未依規定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2003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二路五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9 | 臺南市 | NT$12,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9月3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區現場污泥貯存有液體滲出、污染地面情勢,且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3-12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二路五八號 |
水污染 | 2024/12/10 | 臺南市 | NT$0 | 貴公司從事印刷網版、電子零件組件製造,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分類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派員於113年7月10日督察,督察時天氣晴朗、未下雨,現場貴公司金屬表面蝕刻製程作業區,以氯化鐵從事金屬蝕刻製程後產生之廢酸洗蝕刻液,並將金屬蝕刻清洗廢水及板框式壓濾機濾出水,導入化糞池後,最終排放到廠外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12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罰鍰部分,另案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二路五八號 |